来源:bsport体育注册 作者:bsport体育登录|发布时间:2024-12-24 12:22:46
拓尔思300229)3月22日晚间发布关于收到《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审核意见以《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为准,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12月11日,拓尔思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8,587,585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4,481.67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拓天行业大模型研发及AIGC应用产业化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本总额为795,291,951股,公司控股股东信科互动直接持有拓尔思213,774,436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的26.88%。李渝勤直接持有信科互动80%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本次发行增设了对公司控制权的保护条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8,587,585股(含本数)。其中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5.00%,即119,293,792股(含本数)。若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不得超过119,293,792股(含本数),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假设本次发行按照股票数量上限(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238,587,585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信科互动直接持有拓尔思的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0.68%,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李渝勤直接持有信科互动80%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拓尔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601066)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苏、黄亚颖。
威星智能002849)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马善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马善炳先生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45.6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海思科发布公告,该公司子公司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受理的HSK39297片临床试验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临床试验。
据悉,HSK39297片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个全新的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治疗溶血性疾病的药物。按我国新化学药品注册分类规定,其药品注册分类为化药1类。临床前研究结果表明,本品靶点明确、疗效确切、安全性好,是一款极具开发潜力的小分子药物,临床应用的效益/风险比高,具有广阔的临床应用前景,有望成为溶血性疾病的有效治疗药物并解决目前临床用药匮乏的难题。
该品种“治疗肾小球疾病”适应症于2023年12月获许进入临床,目前正在进行该适应症的Ⅰ期临床试验。
蓝帆医疗002382)发布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文静女士、舒乔先生,于苏华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1日期间,上述增持主体已合计增持97.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增持金额合计为572.49万元人民币,均不低于各自承诺增持股份金额下限。
海思科3月24日晚间公告,子公司海思科近日收到国家药监局下发的HSK39297片《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该药品拟用于治疗溶血性疾病。
天际股份002759)于3月25日发布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49684.7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68.48万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据天际股份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营业收入21.93亿元,同比下降33.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64.09万元,同比下降93.04%;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09元,去年同期为1.31元。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电材料业务及家电业务。主要产品包括六氟磷酸锂、氟铝酸钠、氟化盐系列产品、盐酸、氯化钙、氯化钠、陶瓷烹饪电器、电热水壶系列产品等。公司锂电材料业务研究的实验室被评为“江苏省高纯度六氟磷酸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诺普信002215)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财务总监袁庆鸿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减持股数为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168%。本次减持后仍持有股份51万股。
华中数控300161)于3月25日发布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19869.6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97.39万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据华中数控发布2023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营业收入21.15亿元,同比增长27.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09.07万元,同比增长45.7%;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14元,去年同期为0.09元。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控系统、机电一体化、电子、计算机、激光、通信等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及产品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华中8型高档数控系统、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教育教学方案服务、新能源汽车伺服电机、新能源汽车驱动器、新能源汽车、车身轻量化。作为国产中高档数控系统的创新型企业,公司拥有数控装置、伺服驱动、伺服电机成套装备研发生产能力,具备强大的技术优势。公司研发的双旋机器人获得国际发明专利。
九安医疗002432)发布异动公告,2023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九安香港与月之暗面相关主体签署投资相关协议,投资金额等值于约1000万美元。2024年3月,公司参与投资的天津九尚一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安香港间接持有该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比例98.68%)与月之暗面相关主体签署投资相关协议,投资金额等值于约2000万美元。
大为股份002213)发布公告,该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为股份;证券代码:002213)于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2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告显示,关于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项目的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六家项目子公司的注册成立,公司全资子公司桂阳大为矿业有限公司已竞得湖南省桂阳县大冲里矿区高岭土矿普查探矿权并取得探矿权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桂阳大为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取得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项目备案证明》,已取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批复》,已取得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桂阳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郴环评[2023]48号)》,已竞得位于桂阳县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内编号为GY2023D-04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正积极推进大为股份郴州锂电新能源产业项目矿区勘探、碳酸锂项目开工建设筹备等相关工作。
九安医疗3月24日晚间发布异动公告,月之暗面推出了基于其国产大语言模型的产品,受到资本市场普遍关注。经自查,2023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九安香港与月之暗面相关主体签署投资相关协议,投资金额等值于约1000万美元。2024年3月,公司参与投资的天津九尚一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安香港间接持有该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比例98.68%)与月之暗面相关主体签署投资相关协议,投资金额等值于约2000万美元。九安医疗提示,对月之暗面的投资完成后,占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很低,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目前人工智能技术尚在发展阶段,具有很大不确定性。
九安医疗发布异动公告,对月之暗面的投资完成后,占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很低,且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仅为0.98%,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仅为1.09%,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金贵银业002716)发布公告,该公司全资子公司俊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龙矿业”)、金和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和矿业”)于近日收到了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相关材料,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债务人金贵银业自2016年至2019年期间累计向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以下称“工行北湖支行”)本金共计1,140,130,000.00元。由被告俊龙矿业、金和矿业提供抵押物为原告对债务人金贵银业享有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被告曹永贵、许丽为债务人金贵银业对原告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债务人金贵银业后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金贵银业按《重整方案》对原告的债权进行了清偿,重整程序终结后,金贵银业对原告工行北湖支行所负的剩余债务不再清偿。本案各被告仍应当依据最高额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就原告未获受偿的债权承担相应抵押/保证责任。
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原告有权就被告俊龙矿业提供的抵押物【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笛给铅多金属详查(勘察许可证号:T60)探矿权、拉萨市墨竹工卡县邦达铜矿普查(探矿证号:T67)探矿权】在债务人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金贵银业”)欠原告的借款本息355,398,251.84元(其中,本金298,367,691.34元,利息57,030,560.50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1月5。